Q:為什麼你情我願的發生性行為,女生卻事後要告我 強制性交 ?
A:強制性交 是指違背被害人意願而發生性交的行為,不一定要性器官的接合,口交、肛交都算。如果是雙方你情我願發生性行為,自然不會構生上面所說 強制性交 的犯罪。但是常常聽到發生性行為後事後又提告 強制性交 的新聞屢見不鮮,此時就要快點去蒐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或提出相關的疑點讓女方的說法變得不合理,例如女方提告的時間離發生性行為的時間過久、有無事後LINE的對話內容、女方事後的反應沒有異樣、有無一同去公眾場所而有監視器的畫面等,來說明真的沒有違背女方的意願喔。
Q:女生如果滿14歲未滿16歲,一定會構成對未滿16歲之男生為性交罪嗎?
A:現在年紀輕的女生越來越會打扮,很多時候如果沒有看證件根本看不出實際的年齡。如果在你情我願的情形下,假如女生未滿16歲的話,仍然會有犯罪的問題喔。所以當遇到女生的家人說我女兒明明還沒有滿16歲,你怎麼可以跟她發生性行為因而提告時,如果確實事前有問過女生的年齡(有無相關的對話內容)、或女生的打扮確實超齡(提出超齡的照片)等,都有可能因為主觀上沒有認知到女生未滿16歲而爭取到不起訴或無罪判決喔。
Q:網路上的一夜情豔遇,卻被仙人跳設計,要求付錢否則提告 強制性交,要怎麼保護自己?
A:因為 強制性交 的刑責很重,又會影響家庭、工作、名譽等狀況,所以有心人士基於這些人性的弱點,常常利用自身的美色,設計仙人跳,想要獲得高額的金錢。此時千萬不要妥協,常常見到妥協的結果就是不斷的被勒索。應該要快點去蒐集有利證據,例如:發生性行為的地點有無錄影、能否取得對方恐嚇要求高額賠償的錄音等,都是日後被提告 強制性交 後強力的反擊,甚至會讓對方有誣告及恐嚇取財的刑責。
律師建議:因為妨害性自主的罪很重,而且對家庭、工作、名譽勢必有重大的不良影響,所以事發當下,具體的辯護方向及策略會建議在檢警製作筆錄時由律師陪同處理,較能就個案的狀況適時給予建議,且能及時蒐集有利的證據,避免證據滅失,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