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爭取緩刑?如何申請緩刑?- 帶你了解緩刑制度

如何申請緩刑,緩刑

1.  首先要知道,什麼是「 緩刑 」?
所謂 緩刑 ,是指犯罪情節比較輕微的被告,雖然被判處有期徒刑,但是法官基於某些考量先暫緩刑罰的執行。白話來說,就是法院判決一個人有期徒刑,但是先不執行該刑期(先不讓被告入監服刑),而是給予一定的期間(通常2~5年),如果在一定期內,被告都沒有再犯罪, 緩刑 期間屆滿, 緩刑 沒有被撤銷,那原本有期徒刑的宣告就失效了。而法院除了訂定緩刑期間之外,還會另外依據案件情形,訂下不同的 緩刑條件 ,例如要求被告要賠償被害人、或是繳納一定的罰金給國庫、或是要去進行一定時數的勞動服務等等。等到被告完全完成了 緩刑 附加的條件,以及在緩刑期間內沒有再犯罪, 緩刑 就會確定不被撤銷,被告也就免除了當初的刑責。此種制度主要是對待犯罪情節較輕,且有悔過心態的初犯、過失犯等人的措施。緩刑 的目的,在消極方面,可以讓非慣犯的人,不要因為短時間的入監服刑而沾染監獄中的惡習,或是與社會脫節;積極方面,更可以促使被告心生警惕,以促其悔改。

2. 如何爭取緩刑 ? 如何申請緩刑 ? 緩刑的要件 ?
依據刑法第七十四條的規定,緩刑的要件有三項:

(1.) 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的宣告。意思是法院判決宣告的刑罰不可以超過二年有期徒刑。

(2.) 未曾受過有期徒刑以上刑的宣告;或曾受過有期徒刑以上刑的宣告,已經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以內,沒有再受有期徒刑以上刑的宣告。意思是被告沒有有期徒刑的前科紀錄,或只有科處拘役或罰金之前科紀錄,或其較重的有期徒刑已經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以內未再犯罪,或雖有犯罪,但僅被科處拘役或罰金者。

(3.) 法官認為以「暫不執行為當」者。所謂「暫不執行為當」,是指根據被告的性格、年齡、職業、教育、家庭、犯罪情節輕重及犯罪後的態度等,加以考量,由法官斟酌判斷是否暫不執行對於被告較為適合。

3.是否符合上述的緩刑條件,法官就一定要給被告緩刑?
答案是否定的。簡單說,即使符合上述 緩刑的要件 ,但是否要給予 緩刑 仍是屬於法官職權,法官並不受被告意思拘束(白話的說法就是,並不是你要求 緩刑 ,法官就一定要給你),被告僅可以當庭向法官說明自身情況,及悔改或是願意補償被害人的意願,讓法官參考是否要給予 緩刑

4.如何爭取緩刑( 如何申請緩刑 )的關鍵-委託有經驗的刑事律師
由於案件並非符合緩刑要件法官就一定會給予緩刑,因此案件如何爭取緩刑( 如何申請緩刑 ),找有經驗的刑事案件律師就很重要,有些被告會誤以為只要跟被害人達成和解,法官就一定會給予緩刑,其實這是錯誤的觀念,實際案例可以看豆導的妨害性自主的案件,一審豆導賠償了被害人上百萬和解金(有簽屬保密條款,故實際金額不可得知,但是外傳金額有上百萬),但一審結果還是遭到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因此並非只要和解就一定可以拿到緩刑。然而有經驗的律師會指導被告該提出那些論點及證據,說服法官給予緩刑,如果案件是初犯且沒有其他犯罪前科下,配合律師的協助,爭取緩刑的機率其實非常高,因此建議刑事案件還是與律師討論,商討最有利的訴訟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