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撤銷怎麼辦? 好不容易爭取到的緩刑被撤銷怎麼辦?

緩刑撤銷

一、 緩刑撤銷 案例事實
小陳去年底上網搜尋代辦貸款,不慎將提款卡密碼及存摺交給陌生人,結果被詐騙集團利用,使被害人將被騙款項匯入小陳帳戶,被害人發現受騙後憤而報警,警方依據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將小陳的帳戶凍結,並將小陳移送地檢署偵辦。小陳第一時間不以為意,沒想到被地檢署起訴幫助詐欺罪等,後來才委託專業律師處理,律師成功幫小陳爭取到幫助詐欺緩刑的判決。緩刑的條件是要求小陳須要賠償被害人損失大約五十萬元,法官考量小陳經濟能力等等,給予小陳每月負擔1萬2千元的方式慢慢分期給付。小陳原本在飯店業任職,被判決緩刑後都有依據約定每月給付賠償金,但今年因為疫情影響,飯店業蕭條,小陳不幸被解雇,因此無法負擔每月1萬2千元的賠償金,幾個月沒依約付款後,被害人憤而向法院陳報,法院因此作出「 緩刑撤銷 」的裁定,小陳收到裁定後非常恐慌,生怕好不容易爭取到的緩刑被撤銷,因此又來詢問律師該怎麼辦。

緩刑撤銷 是什麼意思?
原本緩刑的意思是,只要在法官訂定的緩刑期間內沒有再犯罪,並且完成法官訂出的附帶條件(像上述案例,法官是要求賠償被害人),只要符合這兩個要件,原本判處的有期徒刑就不需要去服刑,也不會留下前科。但是如果違反了其中一個要件(例如緩刑期間再犯罪,或是沒有完成附帶條件等),緩刑就有可能被撤銷,緩刑一旦被撤銷當初判決的有期徒刑就必須去執行(例如當初法官判決: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三年,一旦 緩刑撤銷 ,被告就須要入監服刑七個月)。

緩刑撤銷 的原因?
目前法律規定, 緩刑撤銷 有兩種,可分為「應撤銷」「得撤銷」

「應撤銷」

依據刑法第75條規定,有下列兩種情形發生的話,依法法官應該撤銷緩刑:

1、緩刑期內故意更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2、緩刑前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只要有這二種情形,法官就必須撤銷當初的緩刑判決,毫無討價還價的餘地。

「得撤銷」

依據刑法第75條之1規定,有下列五種情形之一者,足認原緩刑宣告難收其預期效果,且有執行刑罰之必要者,法官有可能會撤銷當初的緩刑判決:
1、緩刑前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易科罰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者。
2、緩刑期內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易科罰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者。
3、緩刑期內過失更犯罪,而在緩刑期內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4、違反法院命應履行之事項,情節重大者。
5、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違反保護管束規則情節重大者。

只要有上述情形之一,法院可以視情節決定是否要撤銷緩刑。

四、緩刑撤銷的救濟方式?
是否一旦收到 緩刑撤銷 的裁定就沒有任何補救措施呢?答案是否定的, 緩刑撤銷 的裁定有五日的抗告時間,意思是被告如果不服 緩刑撤銷 的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書的五日內提出抗告敘明理由,要求法院再次審酌是否要撤銷當初的緩刑判決。建議抗告的提出務必要委託專業律師,因為此時等於是最後一次機會務必要把握。像上述案例的小陳,原本獲得幫助詐欺緩刑的判決,但因為景氣問題,不可歸責於他的原因沒有繼續履行法院要求的和解條件,險些緩刑被撤銷,但小陳之後委託專業律師處理,幫他向法院敘明原因,成功讓法院再次給他機會,幸而保住當初的幫助詐欺緩刑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