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車禍第一時間該做什麼?

6520

依據不同身分,要做的事也不一樣

★肇事者
1.保持冷靜停留在現場,除保留現場完整外,以救助傷者為優先。

2.肇事者應自己或請路人盡速撥打119請求救護車協助及110報案。
3.向保險公司通報出險。
4.可先以手機拍下現場照片(交通工具損壞情形、煞車痕跡或刮地痕、現場交通

號誌等)。
5.警察訊問作筆錄時得委任律師陪同。
6.另外還可以請律師陪同與被害方試行和解。

7.若需要律師協助,可直接撥我們的服務專線:0800-600-591

 

★被害人或家屬
1.被害人若可能,可記住肇事車輛之車牌、車型、顏色等特徵提供給警方。
2.被害人或親友可於肇事現場附近尋找有無大樓社區、鄰里聯防之監視器或尋求目擊證人。
3.向處理之員警索取事故現場圖及照片。
4.被害人或家屬可以自行申請強制責任險的理賠。
5.可以諮詢律師瞭解得請求損害賠償的項目及金額。
6.被害人若有受傷,得至醫院驗傷,並把握六個月的刑事告訴期間。
7.自己無力或無暇處理訴訟,可以委任律師為代理人,代為提出告訴或行和解。

8.若需要律師協助,可直接撥我們的服務專線:0800-600-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