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知道案件需不需要找醫療訴訟律師,需先了解何謂醫療糾紛。
這類型範圍很廣,從接受醫療相關的治療項目,到進行身體相關的檢查,或是醫美項目的療程等,這些都可能發生醫療糾紛。接受治療、手術當然如果結果不如預期,或是中間產生其他併發症等,都可以算是醫療糾紛。而接受檢查也可能發生醫療糾紛嗎?當然也有可能,例如曾經有過案例,孕婦經過歷次產檢,接受了超音波等檢查,每次看醫生都認為胎兒沒有異狀,然而待產婦生產後,才發現寶寶四肢不健全,此時當然產婦及其家人會懷疑醫生所做的檢查是否有疏失?才會沒有檢查出異常,此種情形當然也就是醫療糾紛。
二、醫療糾紛在什麼狀況下可以委託醫療訴訟律師提告求償呢?
首先需要執行相關項目的醫事人員具有「過失」。例如在執行手術時,相關人員未遵循SOP消毒好器具,造成病患產生感染。或是進行相關檢查時,該狀況應該正常受過專業訓練的醫生都可以輕易看出異常,然而執行的醫生卻沒有指出。還有一種情形,醫生在進行療程、手術前,沒有盡到充分的告知義務,例如可能會有的併發症等風險,沒有盡到充分的告知義務,以至於病患沒有辦法在資訊充足下衡量是否要接受該療程、手術。至於醫事人員到底是否真的有過失呢?在醫療糾紛的案件中,會需要仰賴「醫療鑑定」來釐清責任的歸屬,而「醫療鑑定」通常由法院方委託衛生署「醫審會」來進行,以協助法官在訴訟上的對於事實的判定。
三、醫療糾紛案件是否有必要委託醫療訴訟律師來協助處理呢?
大部分的醫療糾紛有個特性,就是後續可能會花費龐大的金錢來進行治療、復健等,生活上也可能需要專人或是相關輔具來協助,這也都是一大筆開銷。因此導致醫療糾紛案件的訴訟標的金額通常很高,關於這一點就比較建議委託專業的醫療訴訟律師來協助處理。另外醫療糾紛的案件法律關係也較為複雜,請求權基礎、要求償的金額範圍、計算方式等等,都需依靠醫療訴訟律師的專業。另外雖然醫療糾紛案件需要仰賴「醫療鑑定」來釐清責任的歸屬,但這只是法官的「參考」依據之一非絕對,法官仍可依經驗法則與自由心證做出判決,因此也需要專業的醫療訴訟律師於庭上進行相關攻防。
四、醫療訴訟律師如何收費?
每個律師針對不同案件的收費不一,可能因案件複雜程度、地點(例如案件在高雄法院,欲聘請台北律師處理)、律師資歷/名氣(例如要求律師具有司法官背景)等,有不同的收費。由於醫療糾紛通常屬於訴訟標的金額高、案情/法律關係複雜的類型,所以與其他民事訴訟案件相比,律師費用可以會較高。目前實務上醫療訴訟律師費大都以一個審級來報價,例如一審所有程序(訴狀、開庭、協調等訴訟中必要行為)為八萬元,如果有比較特殊的需求,例如我只想委託醫療訴訟律師幫我撰寫起訴狀,那費用可能就會以訴狀件數計費。那如果判決後結果不理想,還想要委託醫療訴訟律師上訴,此部分也就會另外收費。建議在委託醫療訴訟律師之前詢問清楚,並確認委任契約上載明的委任範圍及金額,以避免後續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