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費用 怎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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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費用 其實內含許多細項費用,究竟一件民事訴訟案件需要多少花費,以下就各項費用逐一解釋,以便讓大家有初步概念。

第一點:民事訴訟費用中的裁判費

裁判費簡單說就是繳給法院的行政費用,裁判費必須由原告(提起訴訟的一方)先行繳納給法院,法院才會開始進行案件審理。有人會問,不是說敗訴的人要負擔民事訴訟費用中的裁判費嗎?是這樣沒錯,但是此費用必須由原告先行繳納給法院,待判決確定後,再向敗訴的被告請求。那當然如果今天敗訴的是原告,那此筆費用是不得要求法院退還的。

民事訴訟費用中的裁判費,是怎麼計算金額的呢?簡單說我的案件要繳多少裁判費給法院?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3、第77條之16、第77條之27

因財產權起訴/上訴
訴訟標的金(價)額

第一審

第二、三審

10萬元以下

1,000元

1,500元

逾10萬元~100萬元部分

110元/萬

165元/萬

100萬元

10,900元

16,350元

逾100萬元~一千萬元部分

99元/萬

148.5元/萬

一千萬元

100,000元

150,000元

逾一千萬元~一億元部分

88元/萬

132元/萬

一億元

892,000元

1,338,000元

逾一億元~十億元部分

77元/萬

115.5元/萬

十億元

7,822,000元

11,733,000元

逾十億元部分

66元/萬

99元/萬

列表為徵收基準,目前各級法院網站都有提供試算表,可以直接輸入你的標的金額,就知道要繳多少的裁判費。

第二點:民事訴訟費用中的律師費

律師費顧名思義就是給付給承辦律師的報酬,不像是上面的裁判費為必要支出,如果你選擇案件自行辦理,不委任律師處理,那就不需要支出此筆費用。且民事訴訟費用中的律師費不像裁判費一樣有一個固定金額,簡單說每個律師針對不同案件的收費不一,可能因案件複雜程度、地點(例如案件在高雄法院,欲聘請台北律師處理)、律師資歷/名氣(例如要求律師具有司法官背景)等,有不同的收費。目前實務上民事訴訟費用中的律師費大都以一個審級來報價,例如一審所有程序(訴狀、開庭、協調等訴訟中必要行為)為六萬元,如果有比較特殊的需求,例如我只想委託律師幫我撰寫起訴狀/答辯狀等,那費用可能就會以訴狀件數計費。那如果判決後結果不理想,還想要委託律師上訴,此部分也就會另外收費。建議在委託律師之前詢問清楚,並確認委任契約上載明的委任範圍及金額,以避免後續爭議。

第三點:民事訴訟費用中的鑑定費

此項費用也因為案件性質有所不同,訴訟上需要鑑定的事項有很多,例如醫療糾紛案件可能需要醫療鑑定,工程、不動產相關案件需要相關專業技師鑑定等等,這類需要鑑定的事項,法院大都會委外由專業鑑定單位進行,所需要的鑑定費也不一,通常是由聲請鑑定的一方要先行給付。如果案件有委託律師辦理,可以在訴訟開始前先請律師幫忙評估案件有無可能需要鑑定,而鑑定的費用又大概落在哪裡,避免訴訟進行到一半時才發現需要繳納高額的鑑定費用。

第四點:民事訴訟費用中的其他行政費用

簡單說訴訟進行中,可能需要到相關行政單位調取資料(例如戶政、地政機關、國稅局等等)相關資料調取費用都有明訂,可以自行向相關機關查詢。其他還可能產生郵資、閱卷影印費用等的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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